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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空法師:【世間事離不開因果定律,就不要操心了,有佛菩薩在做主宰,有護法龍天在執行。】
【法規名稱】
。
法律用語辭典
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
【發布日期】99.09.24【發布機關】
經濟部
【法規沿革】
1‧
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經濟部經智字第099046059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;自發布日施行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本準則依規費法
第十條
規定訂定之。
第2條
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:
一、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。
二、質權讓與、變更、消滅或處分之限制,每件新臺幣二千元。
第3條
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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