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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空法師:【世間事離不開因果定律,就不要操心了,有佛菩薩在做主宰,有護法龍天在執行。】
 
【法規名稱】法律用語辭典


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

【發布日期】99.09.24【發布機關】經濟部

【法規沿革】
1‧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經濟部經智字第099046059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;自發布日施行

【法規內容】

第1條


  本準則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。

第2條


 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:
  一、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。
  二、質權讓與、變更、消滅或處分之限制,每件新臺幣二千元。

第3條


 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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